近日,一些企业到处宣称我司正规授权的代理商及其经销商经营的正规现代(HYUNDAI)电脑音箱产品为假冒产品,并到处散播我公司授权将到期并被取缔等谣言,恶意攻击我公司产品及部分渠道客户。对此,我司表示极大的愤怒和不满,强烈要求相关公司立即停止有关混淆是非的恶劣行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恪守基本的商业道德。我司现正式向中国IT界声明如下:
现代IT株式会社位于韩国利川现代电子工业园,是具有独立研发能力的IT类产品制造型跨国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现代(HYUNDAI)品牌的电脑IT产品,并在全球范围内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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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商标在IT类产品的商标所有权。
现代IT株式会社前身是现代电子产业株式会社(简称现代电子)旗下的显示设备事业部,于1984年开业。2000年现代电子拆分后,现代半导体事业部(即现在的海力士HYNIX半导体有限公司)代表现代电子继承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商标所有权,后根据现代电子拆分前集团达成的法律协议,显示设备事业部经由海力士半导体公司获得了所有关于IT类产品的现代(HYUNDAI)商标在世界范围内的独家所有权,并于2000年重组成立了上市公司名为现代IT株式会社。
目前由于中国商标法区别于欧美韩日等国,规定“商标不可分割注册”,而在华注册的现代商标9大类中包含IT和家电,通讯等多个子类产品范围,所以中国境内的现代(HYUNDAI)商标查询的所有人无法变更为现代IT株式会社。为了弥补这个问题,现代IT株式会社责成海力士半导体公司于2002年参照中国工商局的规定,以永久独占使用许可备案的方式确立其拥有现代(HYUNDAI)商标在IT产品范围内的独占排他权利,该方式已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做出判定,“即享有备案产品范围内独占使用许可的权利人作为该范围内产品商标所有者,且权利不因商标所有人变更而失去,同时有权对侵权者提出诉讼要求维权,并提供了判例”。海力士半导体有限公司也于2007年专门就现代(HYUNDAI)IT类产品的商标归属问题发表过声明,特别证明现代IT株式会社的独占商标权益在华有效。
现某些公司故意回避现代商标已经被独占许可备案的前提,断章取义,混淆是非,剥夺广大渠道的知情权,将侵权风险转嫁给不明真相的代理商,颠倒黑白的污蔑现代IT株式会社的合法渠道代理商,对此,韩国现代IT株式会社及其中国的唯一合法独家总代理广州银狐科技有限公司表示极大的愤慨,现责成相关公司立即停止此类非法活动,同时现代IT株式会社将保留对此事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韩国现代IT中国代表处TEL:022-88381014-806